【漫聊政采】实验室家具按照科研设备采购,合理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 2023-02-24 10:57:58

​实验室家具采购是按集采目录​内家具采购?还是按照科研设备采购?能改成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吗?本期漫说政采与大家进行分享。


老张:老李,你快来看看这份招标文件,怎么能把实验室家具按照科研设备进行采购呢?

老李:我看看啊,还真是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

老张:这样不合理呀?

老李:你别急。咱们跟易博士请教下。

易博士:近年来,财政部等部门为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松绑”,简化了采购审批流程。《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

老张:哎呀,我们还真没关注到这些政策。易博士能说地更详细些吗?

易博士:这四点很重要:

一、对于集采目录内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高校、科研院所可以自行采购、无需委托集采机构组织实施;

二、评审环节,高校、科研院所可以自行选择评审专家,不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限制;三、对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高校、科研院所可以采取更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需变更采购方式的财政部门应当简化审批流程;

四、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再走招投标程序。

老李:易博士,这还需要遵循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吗?

易博士:当然要遵循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老张:易博士,我有些不明白了,这还能算“更灵活便利”吗?

易博士:“更灵活便利”是指高校、科研院所可以根据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更匹配、更适合的采购方式,而采购方式的类型和适用情形必须遵循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老李:简化的程序简化了是什么呢?

易博士:申请时可不提供单位内部会商意见,但在采购结束后采购文件备案时,应将内部会商意见随之存档备查;财政部门在审批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设置绿色通道、优先审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老张:易博士,您这么解释,对我们供应商来说确实方便了。

易博士:嗯,是的。高校、科研院所还可以统筹采购计划,向财政部门一揽子报送单一来源申请、财政部门一揽子审批。

老李:易博士,像老张他们这个项目,能改成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吗?

易博士:如果申请实验室家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依法公示专家论证意见、向财政部门报批,从常识上判断,只有一个家具供应商能够提供产品的可能性非常低。因此,这批家具不能突破现行制度、以简化程序为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老张:易博士,那实验室家具能按科研设备采购吗?

易博士:把属于集采目录内的实验室家具项目包装成“科研仪器设备”,意图通过绿色通道,规避集中采购,以“简化流程”为由突破单一来源方式的适用范围和采购程序,这是明显违规的。

老张,老李:明白了,谢谢易博士的解答。

易博士:不客气,欢迎互相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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