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佛山市潘神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潘神家具)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其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发布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嫌疑。
从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佛山潘神家具在涉案沙发宣传页面发布有“进口头层牛皮”、“沙发接触面采用意大利进口头层黄牛皮”、“NAPPA纳帕头层牛皮”、“我们只取牛侧部位的皮”等广告内容。但经有关部门检测,检样的样品与广告描述不符。
佛山潘神家具的行为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虚假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应予相应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佛山市潘神家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