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深圳市生产和销售的家具、儿童家具、建筑装饰装修用涂料、工业涂装行业涂料、人造板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深圳市193家受检单位生产和销售的520批次产品,共发现34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25家生产企业的59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实体)共抽查149家企业42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25批次;流通领域(网络)共抽查19家销售企业3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9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SZJG52-2016《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15-202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苯释放量、甲苯释放量、二甲苯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甲醛释放量。涉及生产单位有中山市冠诚家具有限公司和曲木家具有限公司等6家。
依据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号:CCGF-SZ-014-2021)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儿童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苯释放量等2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其他、力学性能、结构要求、可迁移元素、邻苯二甲酸酯。涉及生产单位有佛山市榕耀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元和家具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海爱思家具有限公司等11家。
对此,深圳市场监管局提醒深圳市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