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评审结果,评审专家突然生病离开评标现场怎么办?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雪燕 2022-09-28 17:04:36

2022年8月,某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引起多家供应商关注,并积极参与投标,但是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小插曲,让事情有了转折。事情经过为,该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在评标时,评标结果已经出来,A评委发现评审结果中的中标供应商不是自己意向供应商,于是对评审结果表示不满意,并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同时,A评委又出现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评标活动暂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评标委员会成员健康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再次进行评标。再次评标评审结果与第一次评审不同,中标供应商是另一家企业,两次评标结果不一致,让原本中标的供应商的倍感失落,让后中标的供应商得意,让其他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感到不满和疑惑。

问题引出:

1、评标时,遇到评委突然生病怎么办?

2、评标结果出来后,评委不满意评审结果拒绝签字,且突然生病了被送往医院怎么办?

专家点评:

政府采购资深专家曹石林表示,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属于87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按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包括依法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继续评标,以及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但是,根据案例回放,A评委是在项目评审结果出来后,对评审结果不满意而拒绝签字,而后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此情形不属于87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而适用于87号令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第六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看第一个问题,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离开评标现场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87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变更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继续组织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再看第二个问题,“评标结果出来”意味着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在评委签字过程中,评委不满意评审结果拒绝签字,按87号令规定,“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现在回到本案例。在本案例中,在评标结束评委签字过程中,A评委因健康原因离开评标现场,不应视为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也不影响评标结果和其他评委签字的效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名义,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其意在变更评标结果,该行为违反了87号令第七十八条第(九)项关于“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变更后的评标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

特约政府采购专家谢言俊也表示,根据案例回放,评标结果已经出来,A评委出现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依据87号令第六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那么,案例中,A评委虽然因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但是评审结果依然是有效的,不应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再次进行评标。

某家具供应商负责人说,“我们在政府采购行业已经做了很多年了,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基础,如果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案例中类似情况,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依法质疑,或者投诉维权等。”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四十九条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六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七十八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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