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日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发现沙发、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存在不合格,涉及兴义市梦迪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艾迪森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和运家居有限公司、凤冈县千米宇星家居家具制造厂、贵州美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依据QB/T1952.1-2012《软体家具 沙发》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内沙发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共抽查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被抽查单位涉及兴义市梦迪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艾迪森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和运家居有限公司,不合格指标为“内部用料”、“表观密度”、“回弹性能”,问题产品检出率为7.5%,问题企业发现率为7.5%。
此外,依据GB/T 26706-2011《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GB 1858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监督抽查共抽查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被抽查单位涉及凤冈县千米宇星家居家具制造厂、贵州美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不合格指标为“耐久性试验”,问题产品检出率为6.7%,问题企业发现率为6.9%。
对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
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
三是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
四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