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获悉,在政府家具采购活动中,有2家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被行政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一家供应商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兰州陇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青海省财政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兰州陇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罚款11000元(2200000×5‰=11000),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2021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14日止)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霸州市盛鸿亿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唐山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霸州市盛鸿亿家具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即32001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2021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07日止)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