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获悉,筠连县财政局对筠连县鑫龙家具有限公司处以5249.7元行政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根据筠连县财政局发布的处罚通知获悉,由于筠连县鑫龙家具有限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处以本项目预算金额(104994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5249.7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即2021年5月20至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