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一轮“家具以旧换新”已正式启动。按照《2013年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只要在指定的卖场和家具店中购买新家具,并按规定将旧家具“上缴”,即可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家具总款10%(上限1000元)的补贴。
除了参与换新的企业从原来的5家增添至11家外,实施办法还规定,若新旧家具不在同一地点,消费者应向企业支付搬运费,而收费标准由行业协会拟定。
(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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