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的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了29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产品,有7家企业的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经检验,7批次产品使用说明书不合格。国家标准GB5296.2004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凡家具生产企业出售家具,必须附有《家具使用说明书》。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不了解不熟悉,质量和品牌意识不够,也不排除有部分企业为了逃避质量责任而故意不编制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内容。 本次抽查中还发现,1批次木制家具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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