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财政局了解到,市采购办决定,从5月1日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凡用财政性资金20万元以下购买办公家具和学生课桌椅等,均实行协议供货采购。
据介绍,今后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如果要采购办公家具,都须到市采购办招标确认的20家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购买,并由这20家协议单位为各采购单位提供安装和售后服务。任何单位都不得到非协议供货单位采购办公家具,否则,将不予支付资金,并将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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