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酝酿调整新一期家具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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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采购协议供货规定通过调整将越来越实用。
虽然江西省直单位第二期办公用家具、教学用家具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执行周期到2014年12月31日结束,但下一期协议供货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将在年内进行。据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熊颖透露,新一期协议供货将会相应地进行调整,但具体调整方案还在制定过程中。
低于协议价5%自行采购
江西省直单位第二期家具协议供货项目主要是针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项目。在该项目的公开招标过程中,分为木制办公用家具类、木制教学用家具类、钢制综合家具类三包。这三个分包又均分为1万元以下、1万元(不含)-50万元、50万元(不含)-100万元、100万元(不含)-200万元四个市场价格段,企业在具体报价过程中,需要分别针对这四个价格段报优惠率。
采购家具金额大小不同,企业给出的优惠率也不同。从报价结果来看,除了个别企业对四个价格段报出了相同的优惠率外,大多数企业对高价格段给出了比低价格段更高的优惠率。以广州市至盛冠美家具有限公司为例,这四个价格段报的优惠率分别为29%、32%、40%和42%。
"原则上,100万元以下的办公家具都要在协议供货的范围内进行采购,但如果在同一时间内,在采购中标范围内同品牌、同配置家具价格低于协议供货商提供的价格比例在5%以上的,原则上允许采购人自行采购。"熊颖表示。
强化监管 严控价高
对于100万元以内的家具采购,采购人应在协议范围内的企业中任选1家进行竞价,如果采购人不规范操作,协议价偏高等现象就难以避免。对此,熊颖认为并非是因为有效期时间较长、协议范围内供应商较为固化导致的,主要原因还是缺乏一定的监管机制。
据了解,江西省协议供货供应商的征集要经过入围资格的审核,只要企业资质条件符合、给出的优惠率超过21%,即可入围。因此,每年入围供应商的数量比较多。入围江西省直单位第二期家具协议供货项目木制办公用家具类、木制教学用家具类、钢制综合家具类的企业数量分别为39家、37家和31家。"真正想做江西省家具市场的企业基本上都已经入围了,即使把有效期压缩为1年,每年进行1次招标,入围企业也不会有太大变动。要解决价格高问题,缩短有效期并非有效的解决办法,关键是要加强执行过程的监管,让采购人和企业规范自身行为。" 熊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