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扩大办公家具协议供应商复核范围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办公家具协议单位定点采购”培训会开始前工作人员在为培训内容做最后的沟通和准备工作。摄影/阎建芳
1月9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召开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办公家具协议单位定点采购"培训会。此次培训分上午、下午两场,上午采购中心对第一包中标供应商进行培训,下午对第二包到第五包供应商进行培训。参与培训的供应商领取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2015年度办公家具协议单位定点采购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会上针对《框架协议》进行解读,要求参与培训的供应商代表仔细阅读各项条款。1月17日,采购中心和入围供应商签署了协议。
在培训会上,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所有入围定点的供应商需要对新查询系统内的图片和供应商信息进行维护,信息维护工作需要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更为重要的是,2014年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对协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参与复核的企业数量将增多。
维护企业信息须及时
2014年1月13日,采购中心新办公家具协议采购供应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所有入围供应商可以对自身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必须维护的信息包括企业简介、企业联系方式以及企业图片,所有入围供应商需要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完成维护工作,未及时完成维护工作的企业,系统将暂时对其关闭,且该供应商的定点协议将处于暂停状态。
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提醒道:"信息维护中的联系人信息必须是投标时的联系人,如有变更需要及时向采购中心报备,否则,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业绩分。"
1月13日和14日,供应商可以对系统内填报的数据进行修改,以确保系统内的数据与投标文件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此外,如供应商在2013年没有按时完成的结算单,需要在2014年第一季度之前完成。
供应商承诺免运费供货
培训会上,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就2013年办公家具协议采购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醒供应商:"凡是在网上公布的中标产品价格均为最高限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提高价格,一经发现,将暂停或者取消协议资格,供应商承诺免费送货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收取运费,一经发现,也将暂停或取消定点协议资格。"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得知,2013年度,北京市办公家具协议单位定点采购执行期间,部分供应商由于所送货物金额小、送货成本高,曾向采购人提出加收运费的要求。新一期办公家具协议单位定点采购执行前,采购中心要求供应商可以提出加收运费的申请,但须提前说明。而最终,所有供应商都承诺免收运输费。
复核范围将扩大
2013年,采购中心曾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入围供应商承诺的产品价格、硬件设备等进行实地复核。
根据《框架协议》等相关文件内容,2014年-2015年,采购中心将组织北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单位对入围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价格、工厂情况、硬件设备设施、服务质量及能力、所有资质文件和办公家具查询系统维护等事项进行复核。复核后,如果发现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而采购中心对此做出的综合复核结果,将作为下一期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协议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评分依据,以供今后参考。
"复核工作会在协议期内循序渐进地开展,一旦发现问题,将暂停或者终止协议。"相关负责人强调。
随后采购中心的技术人员将对供应商进行新的办公家具查询系统的使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