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税局:家具定点增设现场考察评分项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在近期举办的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中,从8家投标供应商中选出了4家作为定点供应商,合同期为三年。这是大连市国税局组织的第三期定点采购。
大连市国税局对入围企业的要求十分严格,在评分标准中明确提出了需要综合考察评估项并现场考察企业的实力。“投标文件毕竟是停留在纸面上,如果要对家具企业整体实力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必须实地考察。”大连市国税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刘凯表示。
业绩成重要评分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中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把企业业绩作为评分项在家具项目评审中比较常见。
在本次项目中,100分的满分中,30分是商务评分,其中10.5分是企业业绩分。具体说来,企业近三年内办公家具供货和安装业绩占值9分,企业每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即可获得0.6分的加分。同时,获得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点点供应商的企业可得1.5分,获得省级政府办公家具采购定点供应商的得0.9分,获得市级相关资格的可得0.3分,这三个入围资格加分不可重叠,即最高可得1.5分。
“企业业绩多,说明他们企业实力强,在政府采购领域口碑好。遴选优秀的供应商入围,这是我们开展供应商招标活动的目的所在。”刘凯表示不排斥中小企业来投标,只要企业有实力,就可以在政府采购领域有所突破。
现场考察占15分
对于多数家具定点项目,评分标准一般涉及价格分、商务分和技术分。大连市国税局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综合考察评估一项,占据15分的分值。
据刘凯介绍,大连市国税局自2009年实行第一期办公家具定点开始就会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以本次项目为例,我们将评审分分为两部分,前期由评审专家就企业的报价、商务和技术方面进行打分,根据这个排名结果,后期我们会对排名前五名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分值权重较大,所以考核情况如何对入围结果有直接影响。从投标文件来看,现场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已完成项目业主对企业和产品满意度的评价、已完成项目产品使用质量的综合评价、生产车间流水线真实情况和原材料进货渠道等五个方面。
据了解,本次入围的4家企业有两家在外地,分别是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京泰是我们上一期的入围企业,2010年我们已经前往该公司的总部进行过考察,所以本次只是对该公司在大连市的销售中心了解了相关情况;对中山华盛这家公司,我们前去中山市进行了考察。”刘凯表示。
考虑实行二次竞价
目前,大连市国税局的22家预算单位采购30万元以下的项目都在定点范围内进行采购。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可以自由选择任意一家供应商。不过,日后这种情况将有所变化。
据刘凯透露,考虑到采购人自由选择的空间较大,大连市国税局正在考虑出台文件,要求采购人在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时,需随机抽选2家-3家供应商进行竞价。“当然,家具不能仅仅是低价中标,我们还有充分考虑企业的设计方案,让采购人从多方面衡量,选择一家最合适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