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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具两次修不好可免费换 退货支付折旧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9-04 11:40:52 来源:北京晚报
  家具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然修不好,该怎么处理?据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昨天发布,家具产品投诉近来上升明显,如果三包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修不好,消费者可要求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或在支付折旧费后退货。
  
  家具投诉一月受理84件
  
  消费者高女士购买沙发后约定送货时间为今年7月16日,可超过送货时间1个多月后商家仍未送货。由于合同明确约定:“卖方超过30日未送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自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起,每延期一天卖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0.3%作为违约金进行赔偿”,高女士于是提出退货及赔偿要求,商家却一直拖延解决。直到工商介入调解,商家才不得不退款并赔偿违约金。
  
  消费者王女士购买的卧室柜,90天内柜门、柜体就出现变形,退货也遭到拒绝。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全额退款。
  
  据了解,市工商“12315”、市消协“96315”两条热线一个月内接到的家具投诉激增到84件,主要问题有:家具出现变形、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商家不予退换货;商家拖延送货、安装和维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
  
  家具退货需支付折旧费
  
  根据《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具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注意,家具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可以要求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或选择退货。如果符合换货条件、有同规格型号、同样式产品,而消费者又不愿调换只想退货的,就得按要求支付折旧费。另外,签订家具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书面约定迟延送货的违约金。D044
  
  家具产品名称 三包有效期 严重产品质量 折旧率(日)
  
  木家具 1年 断榫断料、部位变形结构松 0.10%
  
  金属家具 1年 焊接点断裂 0.10%
  
  弹簧软床垫 1年 弹簧刺出、严重塌陷、断簧 0.05%
  
  沙发 1年 结构松动、构件断裂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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