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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明确红木家具定义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15 10:51: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1年,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实施。旧《红木国标》把33种红木归为“5属8类”,并规定深色硬木家具产品中,用材符合国标规定的产品称为红木家具产品,限定了红木家具产品的定义和主要用材的范围。

  本次编制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等十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有别于旧国标对树种的限制,新国标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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