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家具网_家具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海关:进口家具提关税系误读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4-26 14:27: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2012年第15号法规规定,“实木家具,皮质家具,藤竹制家具以及其他家具,将征收10%的进口关税,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
  
  由此不少媒体表示,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将终结。上海、广东等地的业内厂商甚至也高调“表态”,关税成本传导至终端消费,或刺激涨价15%左右。这引发了不少中高档家具选购者的强烈关注。
  
  日前,海关人士通过媒体表态,海关总署第15号文件只涉及个人随身携带物品以及邮递物品,不涉及大宗贸易,“进口家具零关税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终结是一种误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