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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企业对政采部门十大建议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0-01-08 11:45: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对每家工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监刘建伟:政府用户在确定采购指标时,更注重使用功能及价格,至于产品是否真正环保,是否健康舒适并不太关心。把价格和环保结合起来,还要更多考虑其他的附加价值,诸如:环保、健康、高效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
  
  震旦希望采购人对每家的工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有实力的工厂才能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持续的售后服务。
  
  由专业公司制作招标文件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敏:政府采购部门首先应该加强规范化运作和政策性引导,在产品研发上要体现出导向性。其次是简化招投标程序,降低投标成本。再次是由一个专业的公司来帮助采购人制作招标文件。因为招标文件制作不当容易引起企业在理解上不到位,投标时对报价、服务等产生歧义,结果会影响投标成果。
  
  简化招标程序
  
  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吕文武:环保节能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我们建议政府尽量简化招标程序、尽量在当地采购良好的商品、简化包装、使用较少的储存空间,以降低能耗与污染。另外建议政府对提倡环保节能的供应商应予以鼓励与支持,必要时召集各供应商举行座谈会,分享经验,共同为环保作努力。
  
  建办公家具企业评定等级制
  
  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龙新荣:希望政府能够建立办公家具企业评定等级制度,针对企业的规模评定出几个等级,这样针对不同的项目选择不同等级的企业参加,大的项目就让等级高的企业参加,小的项目就让等级低的企业参加,这样既规范了市场也避免了家具企业的恶性竞标,虽然这个提议实施起来会很困难,也会遇到很大的阻碍,但是真正实施后对采购中心和企业都有好处。
  
  评标过程可增加实物检验环节
  
  北京创美时代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福全:创美认为在评标过程中应该秉承“以质论价”的原则,不应该仅仅凭着一纸标书或者最低价来判断企业能否中标,可以增加一个实物检验环节,让采购用户能够直观地看到产品。仅凭价格来评判,企业的新产品也无法推广给用户。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在最后的检测环节上能够严格一些,在验收产品时也加大检验力度,不合格的产品不要采购,这样才能规范市场,既能让政府用户采购到好的产品,也能让企业更公平地参与政府采购。
  
  实施平均价格法
  
  北京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市场部副部长李鹤:天坛希望政府采购不要总把价格放在第一位,价格不要压得太低,一分钱一分货,政府采购实施平均价格法比较好。在政府采购中,有些企业中标了,但发现中标产品品质并不好,所以一味地压低价格并不能获得想要的产品质量。对于这个问题,政府采购部门也察觉了,但是总是跳不出这个怪圈。因而政府对采购预算做好控制对企业来说将有很大帮助。
  
  应说明企业未中标的原因
  
  北京飞云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石安: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大型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有不良记录企业的惩治力度。此外,应对定点供应商实行直接晋级制和末尾淘汰制,即对每年采购金额排名靠前的厂家给予直接入围次年定点供应商资格,对排名靠后的厂家直接取缔入围次年定点供应商资格。同时希望政府采购中心能对定点厂商进行标书制作的培训,以统一格式。对于未中标原因希望给予回复,以使未中标的企业在今后的投标工作中能够有所提高。
  
  切勿盲目追求低价
  
  杭州荣业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荣昌:荣业有很多产品,是非常适合政府采购的,但是由于政府采购控制预算严格,很多好的、适合的产品最终没被使用,这种情况在中央政府采购中比较少,但在地方政府采购中比较常见。特别是很多优质的产品很符合政府需求,产品的品质非常好,但地方政府采购价格压得太低,荣业有成本的压力,无法降价。希望政府采购能够看重品质,而不是一味地压低价格。
  
  中标企业不应过于集中
  
  北京强力家具有限公司集团业务部总经理王卓文:总体来讲政府采购遵循了市场规律,每次招标都给企业预留出充分的时间准备。强力建议应对评标做适当的引导,不应使中标企业过于集中,应该给其他积极参与的企业一些机会,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使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在投标评分标准中,业绩分不应太高,否则企业之间的不均衡发展会越来越大。
  
  另外,我们希望本着节约的宗旨,政府采购最好采用打印正本一份,其他以电子版提供的形式,避免造成浪费。
  
  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北京市红星铁柜有限公司董事长丛永胜:当前经济整体低迷,采购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越来越惨烈,这尤其对寻求创新的中小企业发展不利。红星铁柜建议:第一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从政策细化规定到实施都应体现出来;第二政府采购应更好地完善公平、公正的评价机制,引导和鼓励良性竞争;第三是引入供应商信用评价机制,政府采购部门应该进一步鼓励供应商诚信合法经营,这样才能保证采购市场有序诚信进行。
  
  点评:家具企业在为政府提供各种建议时,在加强政策性引导、注重产品品质、避免标书华而不实以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多数企业已达成共识。有意思的是,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企业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希望政府采购中实施企业评定等级制,或者实施直接晋级制和末尾淘汰制以防止恶意竞争,但另一种建议则是希望政府对投标人的以往业绩不应考核过多,应该重点强调现有生产能力。两种对立的看法显然都是代表了企业自身的立场。
  
  然而《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公平就在于使参加竞争的所有投标商机会均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不能为避免恶意竞争就将以往表现不佳的企业剔除出去。相反政府本着节约资金、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初衷进行采购,多家企业竞争投标,根本上有利于高效配置资源,更有利于挖掘企业的自身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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