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家具出口退税率提至13%
作者:范思立 发布于:2009-05-26 09:55: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据悉,为支持外贸出口,提振经济,保证就业,国家从去年下半年起,已经连续提高5次出口退税率;相关统计显示,出口退税率提高后,我国实际办理的出口退税明显增加,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部分调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还表现出跌势趋缓的积极现象;此次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其中包括将办公室用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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