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家具产品监督抽查实物质量合格率为六成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2-03 11:25:39 来源:世华财讯
2008年第3季度,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家具类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企业101家,经检测,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1.7%。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2月2日消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具行业健康发展,2008年第3季度,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家具类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企业101家,抽取样品107个批次,经检测,合格样品62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1.7%(4个批次的样品为标识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抽取省内企业产品25个批次,检验合格22个批次,整体合格率为88%。
家具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甲醛释放量、人造板封边、活动部位垂直加载稳定性、抽屉滑道强度、家具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
家具使用说明不合格表现为产品无使用说明书或说明书标识内容不全。不能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和维护家具;活动部位垂直加载稳定性不合格表现为在产品的活动部位按标准要求垂直加载后,家具倾倒,反映了产品的结构设计存在问题;人造板封边不合格表现为人造板外露边未进行封边处理。反映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节省材料、减少工序,不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抽屉滑道强度不合格表现为滑道按标准加载后严重变形。主要因为企业大多都是使用材料厚度较薄、价格便宜的滑道,一用力不是滑道变形就是滑轮断裂脱落,严重影响家具的正常使用;甲醛释放量不合格表现为测量值大于标准规定值,反映了企业对人造板材等原材料采购使用把关不严。该项目不合格污染室内空气,进而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本次抽查中有15个批次的样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45批次)的33%。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继续对家具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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