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家具厂走私木材一审判罚金2200万元
作者:吴哲 李志军 廖克强 发布于:2008-11-20 13:06:25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昨日从黄埔海关获悉,该关近日查获的特大伪报走私进口木材案件已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单位东莞厚街某家具厂罚金人民币2200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年、唐某有期徒刑4年。该案是目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偷逃税额最大的走私案件。
在这起由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大案中,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1.1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149.7万元。
经查,该家具厂自2003年2月就已经停产,停产后工厂的生产车间、设备租给他人经营使用,因此制造了没有停产的假象。同时该厂实际负责人刘某雇请唐某为报关文员,将其掌握的该家具厂加工贸易合同手册专门用于为东莞某贸易公司等多家客户伪报进口木材及木皮,从中赚取每个货柜1.1~3万元不等的“指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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