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70.2%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09-27 11:26:39 来源:世华财讯
[世华财讯]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76家企业的188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0.2%。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月26日消息,为及时掌握重庆市家具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重庆市生产的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76家企业的188批次产品,合格132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0.2%。
本次抽查的家具产品品种涉及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床垫、沙发、厨房家具、转椅等。抽查中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木工要求(即封边)、甲醛释放量、木材含水率、理化性能、厨房家具台面耐污染性。此外,产品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还大量存在。
(一)13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占119批次人造板制造的家具产品的10.93%。其中,8批次产品超标较多(标准值:≤1.5mg/L),分别是标准值的1.7倍~2.5倍。甲醛是无色有害气体,当空气中的浓度超过一定量后,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二)20批次产品封边项目不合格,占需检测封边项目的119批次家具产品的16.81%。人造板都是由胶粘剂胶合而成,若对人造板切口不进行封边处理,家具在使用过程中水或空气中的水汽很容易被人造板吸收,久而久之就会引起人造板发胀、变形,从而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
(三)13批次产品含水率不合格。木材含水率超标主要是影响到产品使用寿命。实木家具的含水率若超过当地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随着气温升高,木材干燥后会使家具榫头松动、脱落,人造板含水率超标,会引起板材变形,从而影响产品使用寿命。
(四)21批次产品台面理化性能不合格。家具台面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酱油、红酒、茶水、酸、碱、咖啡、食用油等物质,台面理化性能差,易受到污染和腐蚀,尽管在实际使用中对其功能性、对人体健康没有太大影响,但会影响美观。
(五)34批次产品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要求,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书,家具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质量等级、家具使用环境、家具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售后服务规定、家具的使用、保养及注意事项、家具生产厂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都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上规定及描述清楚,并将使用说明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纳入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次抽查发现的3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的有使用说明书未提供,有的内容不全,无使用说明书的占20%。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按相关规定对生产不合格品的企业进行处理,对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适当的处罚。同时,将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人造板生产企业板材中甲醛释放量的要求与监督;加强标准宣贯的力度,帮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积极推动重庆市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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