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联合:环境标志标识更换年底完成
作者:柏丹 发布于:2008-09-02 09:24: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承担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权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能后,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已通知环境标志标识承印单位停止印制带有“经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认证”字样的标识。为规范中国环境标志标识的管理,使中国环境标志的标识与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相符,认证中心再次重申召回所有旧标识,并于近日发布通知。
通知内容包括:凡经认证中心统一购买,目前企业仍有库存的旧标识,均可免费等量更换现行标识;申请免费更换现行标识,企业应提交有关的说明材料;由企业自行印制在产品或包装物上的旧标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行印制;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标志标识的更换工作。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旧标识的使用。
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建表示,中国环境标志始于1993年,从市场经济的需要和实施环境保护战略出发,国家环保总局倡导并具体组织了中国环境标志制度的开创和建立。
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它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11个部委的代表和知名专家组成的国家最高规格的认证委员会,其常设机构认证委员会秘书处是经国家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进行权威认证,并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惟一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申请产品必须质量、安全、卫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申请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然后,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技术专家现场检查,行业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样品,最终由4位院士、6名知名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综合评定,严格的认证程序与国际接轨。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行为优、产品质量优的“双优产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企业是建立绿色体系、生产绿色产品的“双绿企业”,环境标志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003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整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环认委秘书处、环注委秘书处和中国环科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的认证资源,组建了以贯彻生命周期评价理念,一手抓体系,一手抓产品的新的认证平台--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成为我国惟一一家以政府为背景的企业化管理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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