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采购821万办公家具
作者:柏丹 发布于:2008-08-27 10:54: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招标公告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价值821万元的办公家具,包括客房、教室、食堂、图书馆等教学用家具。
据悉,本项目中,共分四包,第一包:综合楼家具,项目预算418万元;第二包:学院楼家具,项目预算254万元;第三包:餐厅家具,项目预算51万元;第四包:图书馆用书架、密集架,项目预算:98万元。据了解,沙发、椅子类开标时须提供样品,不按规定提供样品的投标无效。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介绍,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内容分为商务、技术和售后服务3个部分。其中,商务部分占35分,主要由投标报价和商务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投标报价占30分,商务评价占5分,价格公式为:价格得分 =(合格投标企业最低报价/该企业报价)×(价格权重)。他同时透露,在本次招标中,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惟一依据。他介绍,商务评价主要对投标企业提供的反映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信誉、销售业绩和所投标设备生产企业的规模、银行资信以及产品销售和市场占有情况等进行比较和评价。
另据了解,本项目的技术部分占50分。主要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使用功能,家具的质量、环保要求,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水平等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样品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售后服务部分占15分。重点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售后服务承诺、拥有的本地化服务的队伍、设施和具备的条件以及开展同类货物服务的历史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刘恒斌主任表示,本次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的优先采购范围实施采购。采购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将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其中,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同时,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中国家协秘书长工作会议召开
下一篇:规范家具出口 东莞研究政策扶持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