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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输入国标准认识有待提高

作者:柏丹 发布于:2008-06-24 11:09: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山某木家具出口企业的产品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但在出口时却被告知不合格,原因是其产品不符合输入国质量安全标准。针对近期中山市多次出现类似情况,中山检验检疫局提醒木家具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材料(如板材、油漆、胶水)过程中,要确保原材料符合出口木家具最终消费国的标准;输入国无相关标准的,按中国国家标准进行检测评定。
  
  据了解,不同国家对木家具的检测有着不同的标准。我国国标中对油漆重金属含量检测仅限铅、镉、汞、铬共四项,而欧盟标准包括铅、镉、汞、铬、砷、硒、锑、钡共八项,美国标准又在欧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总量铅”,共有九项。中山市一家木家具企业就是因为采购了符合中国国标的油漆投入出口美国家具的生产,在检验检疫部门对其成品抽样并按美国标准检验时,发现其产品表面涂层重金属“总量铅”超出标准限量要求。“如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将会被输入国退运甚至销毁,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我们请该企业的产品整改合格后才予放行。”中山检验检疫局负责人说。
  
  此外,中纤板、刨花板和夹板等也是木家具企业常用的原材料,企业采购时也应注意要按输入国标准检测其甲醛释放量。在投入批量生产之前,企业应将原材料和成品都按照输入国标准进行检测,并与其原料供应商签定合同,要求供应商保证其原材料符合输入国标准。
  
  中山检验检疫局还提醒,企业应定期将原辅料、成品送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验证,做到确保产品质量,维护中国产品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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