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家具三包法规有望月底实施
作者:杨慧 发布于:2007-06-12 11:51: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宁波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出台,这一由宁波市消协和宁波市家具商会共同制定的法规有望月底正式实施,市民在家具维权方面将不再不知所从。
根据规定,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如果不能保证实施三包,不准销售家具。销售者与市场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终止合同后的三包义务由市场举办者和柜台出租者先行承担,然后再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追偿。消费者如果订制家具,要与销售者签订家具买卖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削价家具产品,奖励、赠与和促销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家具产品”同样享受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6个月,名贵硬木家具和木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2年。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凭有效销售凭证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对于那些丢失有效凭证但能证明所购商品在有效期内的,仍可享有三包权利。
草案规定,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天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该按原购买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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