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家具采购限额提至2万元
作者:张文娟 发布于:2007-06-12 11:14: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每年四五月份,国务院办公厅都将印发中央预算单位的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这份纲领性的文件是指导各部委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行动指南。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在家具的政府采购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京内单位家具采购的限额标准提升至2万元。一个数字的变化将会带来什么样的深意呢?2007~2008年的政府家具类的采购又将因此而带来哪些改变?我们特就相关问题采访业内的专业人士。
抓大放小 提高效率
“2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也可以自行采购,这不仅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也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将政府采购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业内专家表示。
中央部委家具采购项目吸引众多供应商前来投标。
针对这样的状况,中央国家机关自去年8月份开始,1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家具类采购,通过直接从定点供应商处购买方式来解决上述问题,如今,国务院印发的《目录》又将这一标准提升为2万元,即2万元以下的家具类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如何采购,2万元以上的项目,还是需要委托集中代理机构来操作。
“这是一种抓大放小的策略,使实践中的家具采购更科学了。”政府采购专家总结说道。
当部委需要采购一些金额比较小又非常急需的家具时,可以直接从市场上采购,这增加了部委采购家具时自由裁量的空间,采购人能够更加灵活处理以满足工作需求,既节省时间,又能够按照自身的审美需求来采购,达到人性办公的目的。
而采购数额较大的家具时(超过2万元的家具采购),还是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家具采购的三个档次,即2万到10万元的项目,采购人从定点供应商处采购;10万元到120万元之间,由用户在中央国家机关招标产生的定点供应商之间或者询价、或者谈判、或者公开招标进行采购;120万元以上,由中央国家机关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进行定点内公开招标,从而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达到节约财政资金,防止采购中可能产生的商业贿赂、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等。
企业有了更多机会
“此次国务院印发的《目录》对于家具企业来说也有了更多的机会”,一位家具企业的供应商对新公布的《目录》表示了极大赞许。
熟悉政府家具采购市场的人都知道,由于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家具采购市场的份额越来越大(去年部委家具采购的金额达到1.4亿元,今年的采购金额更是将达到2亿元之多),因此,部委家具采购市场一直是各地家具企业竞相争夺的主要市场之一,高、中、低端企业在这个市场中打成一团,“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企业”的项目招标使这种鱼龙混杂的混乱格局终于得到有效终结。
但是,定点家具企业的招标中不乏一些实力很强的企业因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低级错误而出局,例如,有的企业因为没有在开标时间准时到场而出局,有的企业因为标书中要求“暗标”形式,却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企业名称而失去入围资格。这些没有入围的企业基本上无缘部委家具采购市场。
如今,2万元以下的家具采购可以在非定点的家具企业中采购,这无疑给了那些因为一些小错误而无缘部委家具采购市场的企业一定的空间,使他们也能够参与到政府家具采购市场中来,参与政府家具采购市场的企业更加广泛,而一些中小企业也能够逐渐通过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而更加了解这个市场,从而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壮大,政府采购的政策意义也就凸现出来了。
“2万元的金额虽然不多,但是却使得一些没能进入到中央国家机关的家具定点的企业也能够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这位家具企业的负责人说道。
总之,政府采购在中国还是一种新生事物,政府采购工作是在实践的摸索中不断前行,此次《目录》的调整,就是在实践中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明证,它有利于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并在实践中力行“三公”的原则,我们也因此有理由相信,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政府采购道路在中国必将越走越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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