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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店出售“呛人”办公桌

作者:广萧 阿龙 发布于:2006-12-20 17:13:47 来源:扬州时报

  一市民在选购家具时,发现商家销售的办公桌气味不对,举报后,经工商部门送检,发现办公桌的甲醛释放量超标,12月18日,这家家具销售商受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举报,他到该销售商处购买家具时,发现店内办公桌气味很浓,呛得人难受。广陵工商部门接报后,对该家具经销商销售的木制家具办公桌进行了商品质量检测。经送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权威检测,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工商部门认为,木制家具办公桌是不少人日常办公的用品,甲醛超标释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健康权,销售此类不合格产品理当从重处罚。 

  家具商辩称,产品是从正规渠道进货,有进货发票,他们也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木制家具办公桌为不合格产品,并在事发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因此工商部门不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工商部门认为,作为家具经销商是专门从事家具经营的企业,有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所经销产品的质量。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难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其行为构成违规。工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和《行政处罚法》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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