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床垮垮”事件 3名责任人被判刑
作者:陈保发 徐勤 通讯员 邹金燕 发布于:2010-12-13 09:50:19 来源:重庆商报
学校统一为学生采购的木床,人一睡上去就要垮。今天,记者从合川区法院获悉,12月6日,该院对“床垮垮”事件的3个责任人,分别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处7年至1年零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09年6月,合川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辖区龙市中学等15所中小学统一招标采购了一批新木床,但新木床一抠就掉木屑,人一睡上去就垮。冬天,造成学生打地铺的现象。此事件经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经合川区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吴某在得知合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需为区教委采购学生木床的信息后,找到四川省友诚教学试验设备厂法定代表人周光建,要求借用资质证明到合川区采购中心参加招投标。在中标后,吴某与合川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可被告人唐某、姚某选用劣质木材加工生产。交付时,吴某明知木床材质存在问题,仍将该2114组学生木床分别运送到合川区太和中学等15所学校,影响了学生的正常生活学习,甚至危及到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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