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废弃家具应另收处理费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4:34:23 来源:南方日报
9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表决前评估会,邀请省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对草案修改二稿进行表决前评估。与会人士认为,很多大型的废弃家具都随意堆放,建议向产生此类废弃物品的家庭或单位另行征收垃圾处理费,同时对随意堆放行为予以处罚。
废弃家具处理
草案修改二稿对大件废弃物或大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居民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大件垃圾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不得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
在处理大型垃圾等问题上,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教授邱秀芳建议,应参照部分先进国家的做法,通过购买家具袋或者是处理家具的票据,来获得处置家具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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