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具采购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制度
为加强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确保家具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检测符合相关要求,且达到环保标准,能够为采购人提供从项目前期咨询到质量验收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期印发了《关于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市本级范围内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制度。
该项制度于2013年2月开始试行,并于2014年3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鉴于试点单位对家具监理制度较为认可,且监理机构在确保家具质量上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2015年6月开始将家具监理制度推广至市直单位。
《通知》规定,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的家具类项目需引入第三方监理,采购单位从中标的家具监理机构中自行选择合作伙伴;而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则不强制执行监理制度。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咨询服务、编制家具质量验收标准、深化设计图纸及打样样品的评审、生产过程的监督抽样及检测,以及出具《货物质量验收报告》。
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抽检过程中,如果发现监理机构未履行监理职责的,如监理机构不按合同要求履约、不落实环保标准、没有按规定抽样及检测、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监理机构要承担主要责任,出现两次监理机构未履行监理职责的,将取消其监理资格。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深财购〔2015〕15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家具类项目”)的监管,确保家具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检测符合相关要求,且达到环保标准,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2月首次试行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制度,并于2014年3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鉴于试点单位对家具监理制度较为认可,且监理机构在确保家具质量上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经研究,现将家具监理制度推广至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及实施规则
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家具类项目应当引入第三方监理,各单位从中标的家具监理机构中自行选择合作伙伴;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家具类项目,不强制执行监理制度,由各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引入第三方监理。
二、关于监理工作
引入第三方监理是为家具项目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把控,并为采购人提供从项目前期咨询到质量验收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家具监理机构不参与具体设计,其工作主要包括:
(一)前期咨询服务。该项为可选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家具平面布局规划及选型方案的合理建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货物清单中的技术说明进行修订等。
(二)编制家具质量验收标准。该项为必选服务,质量验收标准为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等级要求说明,在家具项目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起到指导验收的作用。
(三)深化设计图纸及打样样品的评审。该项为可选服务,主要是协助采购人对中标家具生产厂商的深化设计图纸和打样样品进行评审,确保打样样品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评审结论由三方签字确认。
(四)生产的监督抽样及检测工作。该项为必选服务,主要包括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方案,实施抽样以及对抽样样品进行检测等。
(五)出具货物的质量验收报告。该项为必选服务,即当抽样方案上的所有原材料及货物检测完毕,监理机构根据所有的检测结果,编制《货物质量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