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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开标

作者:实习生 万 珍 发布于:2012-04-23 13:2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开标
  
  响应政策支持小微  创新采购兼具公平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a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开标 src="http://file.caigou2003.com/p/2016-12-22/d1e75565fca9403dfa57a5de8e38c6cf.jpg">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开标。 摄影/阎建芳

  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组织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2-2013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于4月9日上午10点正式开标,共有59家企业参加。今年的开标大会上出现不少新面孔,其中不乏小微企业。>>>推荐阅读:小微企业入政采应稳中求进
  
  中直办公家具定点项目负责人表示,这次中直家具招标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支持小微企业,主要体现在单独设第二、四包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投第一、三包时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降低小微企业评分标准,开座谈会宣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
  
  自《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如何将其落实到具体的采购工作中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中直的这次招标,不管是从招标文件的制定上,还是从具体的评标过程来看,都积极响应了财政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在这方面中直的反应还是很迅速的。” 中央统战部办公厅调研员史永建告诉记者。史永建不仅参加了本次开标大会,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了整个评审过程。
  
  集思广益 为小微企业单设包
  
  与以往依据注册资金进行分包不同,今年中直招标没有在注册资金上设门槛。此次招标分为四包:第一包,木制或钢木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柜、书架、茶几等,拟确定20名中标人;第二包,木制或钢木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柜、书架、茶几等,拟确定5名中标人;第三包,钢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文件柜、书架、桌、保险柜、档案柜、密集架等,拟确定10名中标人;第四包,钢制家具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产品包括文件柜、更衣柜等,拟确定5名中标人。
  
  其中,第二、四包只接受小微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的投标,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该负责人表示,第二、四包只针对小微企业,保证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机会。
  
  单独设两包给小微企业的方案来之不易。据该负责人介绍,中直采购中心首先就采购方案征求部分中直机关采购单位的意见,结果显示,采购单位对分包很支持。“他们认为单独拿出两包给小微企业的做法很好,这样一来,他们买小件产品时,不用去找大中型企业,找小微企业做成本低、方便,还能扶持小微企业。”同时,中直采购中心还将采购方案公开发布到互联网上,广泛征求办公家具供应商的意见,历时7天的意见征集结束后,除了两家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提出建议外,没有供应商对方案中的实质性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征求意见结束后,中直采购中心与北京家具协会进行了沟通。“我们对小微企业也不太了解,纳入这类企业后如何监管,家协提供了一些宝贵意见。另外,首次单独设两包给小微企业,很多小微企业还不知道这个变动,也希望家协呼吁一下,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参与进来,充分竞争。”该项目负责人继续说道。
  
  最后,中直采购中心按照规定,将采购方案及招标文件上报财政部,财政部不仅对该方案表示理解和支持,还提醒道,第一次实行此类方案,肯定会遇到一些问题,实施效果需要时间检验。
  
  给小微企业6%的价格扣除
  
  根据《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此次中直招标,如果小微企业投报第一、三包,将给予6%的扣除。之所以从6%~10%的范围中选定6%作为扣除标准,该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中直机关家具定点招标面向的多是大中型企业,若此次扣除标准过高,是8%或者10%,变动幅度就有点大。坚持稳中求变的原则,更有利于整体招标工作的开展。
  
  6%的价格扣除,实质上就是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根据最新发布的中标结果,此次共有10家小微企业中标。
  
  放宽业绩要求 考察技术水平
  
  相对大中型企业来说,小微企业在实力与业绩方面处于弱势。从今年中直的招标文件上看,第一、三包企业实力与业绩所占分值分别为20分、22分,而第二、四包仅分别为12分、13分。
  
  该负责人表示,很多小微企业都没有十环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认证,所以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地在评分标准中降低了对小微企业的资质得分比例。相反,提高了对小微企业产品技术水平的分值,比如着重考察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性能、环保性、材质等等,加大这些方面的考量会比较有意义。所以在分值设置上,第一、三包技术水平分别为35分、33分,而第二、四包则分别为42分、39分。
  
  不仅是分值设置,具体到企业业绩的考量上,第二、四包的要求也比第一、三包有所降低。第一包要求一个“2010年(含)以来北京地区同类家具300万(含)以上的合同”得1分,第三包是200万(含)以上的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而第二包有100万(含)以上的合同就能得1分,第四包只需50万(含)以上即可得1分,最高得6分。
  
  另外,第一、三包都设置“2010年以来参加中直机关同类家具政府采购业绩”这一标准,满分为3分,而第二、四包并没有这项要求,这也是考虑到大多数小微企业是第一次参加中直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开座谈会 鼓励资金预留
  
  定点采购只是一个资质入围,不一定每个入围企业都可以得到最终的采购合同。根据《暂行办法》第四条,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为了鼓励采购人按政策要求支持小微企业,中直采购中心在开标之前召开了一次座谈会,邀请所有中直机关单位参加。座谈会上,中直采购中心除了让中直机关单位对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提出意见和建议外,还就《暂行办法》里的相关规定,向中直机关采购单位作了详细讲解。同时,希望中直机关能够在具体的采购中做好给小微企业预留采购预算的工作。
  
  “采购中心对财政部政策的传达很及时,作为采购人我们也应该积极响应。参加完座谈会,我们将《暂行办法》放在单位网站上宣传和解读,同时还在进行机关内部资产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时,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融入进来。” 史永建表示,在今年具体的采购项目中,中央统战部也会贯彻财政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预留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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