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三年采购家具逾6500万元
图为中央电视台新址大楼底层各个演播大厅门口通道。
6月14日上午,由中央电视台委托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艺技术区配套家具采购项目”开标,该项目主要采购中央电视台内C区演播室系统设备(第四部分)功能用房配套家具、ENG设备--技术值班区家具、E区演播室灯光系统--综合制作区演播室值班家具、E区演播室音频制作系统--办公家具四大类别。
统计数据显示,从2011年开始,中央电视台便开始就新址所需的办公家具进行采购,从2011年到2013年6月,共采购12次,中标公告已发布11个,采购总金额超过6500万元。
明确保护知识产权
在办公家具行业内,抄袭和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通过政府采购引导企业进行原创设计,通过招标文件的规定保护知识产权为业界所期待。中央电视台在多次采购所需家具时明确提出要保护知识产权。
以最新公布中标公告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办公家具(第五批)员工座椅项目”为例,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明确规定:“投保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索赔。”同时规定如有第三方提出此类主张,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此外还要求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和设计方案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提出环境适配性要求
优秀的办公家具设计方案不仅仅指产品与产品之间的配套,而且还包括配套性产品与办公环境的协调。不同的设计方案所要彰显的价值风格也不同。为了使所采购的家具与中央电视台的整体风格相匹配,央视部分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评分界定中,要求投标方案对央视大楼的整体风格应该具备适宜性。
比如,在员工座椅的评分中,要求座椅应该满足中央电视台的整体风格,座椅与办公场地和环境应该匹配并具有实用性。
某供应商负责人表示,从招标文件可以看出,采购人对他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家具是非常清楚的,而每一个环节他们都把控得很好。
样品评审贯穿始终
记者从招标文件中了解到,中央电视台每次采购办公家具几乎都要求提供样品。以6月14日开标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工艺技术区配套家具采购项目”为例,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如果参与一个或一个以上包的投标,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样品,如果所投包内含有办公桌,则必须提供L型办公桌样品。
另外,以发布最新一期中标公告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办公家具(第五批)员工座椅招标项目”为例,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一套员工座椅作为样品,规定颜色为黑色,要求在样品的醒目位置牢固标记企业名称,未中标的企业的样品将退还,而中标人的样品将作为验收依据封存。在此次项目中,样品评分为35分,占总分比重的35%,与价格分的比重相当。同时中央电视台对样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座椅产品必须考虑与媒体用户的适配性、舒适性、是否符合人体工效学、功能合理性、整体稳定性等。
美时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总监袁飞对记者表示,“标书和样品提供严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内容,座椅产品主要是网背、带头枕,透气性要较好,造型需要时尚前卫”。
项目品牌效应凸显
据了解,中央电视台已经完成委托采购的项目有11个,每个项目开标总能吸引国内一流的厂商参与。在“中央电视台新址办公家具(第五批)员工座椅招标项目”中,投标企业达10家,袁飞表示,此前美时已经参加过中央电视台项目多次,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中标。“此次之所以中标,美时总部在价格上给了最大的支持,美时在产品、品牌和质量上是过硬的,但价格较高,为了能尽可能地中标,我们这次特地调整了价格,唱标时美时的价格排名第七,中标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另外一家家具企业长期关注和参与中央电视台的投标,但一直未中标,该负责人表示:“即使不能中标,但依然要参与,央视的品牌效应非常显著。”
2011~2013年央视新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