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分家具产品抽查合格率约八成
作者:罗捷 发布于:2015-06-30 09:31:20 来源:新华网
二季度,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对木家具、床垫、木质门、沙发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木家具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4.9%,床垫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沙发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0.0%。
据介绍,抽查73家木家具生产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有62家企业生产的62批次产品合格,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木工要求不合格,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力学性能不合格等。例如,沈阳市利美佳家具厂生产的某批次床头柜,不合格项目为附着力和甲醛释放量。
抽查30家床垫生产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有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合格,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有铺面、边面缝纫不合格,毡垫使用废旧制品。例如,铁岭市银州区高飞床垫加工厂生产的某批次弹簧软床垫,不合格项目是卫生、安全。
抽查25家沙发生产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有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合格,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木制件要求不合格,铺垫料要求不合格,消费使用说明书不合格。例如,大连华圣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批次沙发,不合格项目是铺垫料安全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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