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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9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7-15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7-153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0591-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景路28号凤谊大厦1-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医生/ 185531610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办公

2、简要技术要求:办公椅:规格660*630*1020-1095mm(允许偏差±1%);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0591-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4日

中标日期:2017年05月19日

总中标金额:20.612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16层

20.6125

 

评审专家名单:

黄国铭、乐智慧、马祖荫、王启汀、郑季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办公椅   660*630*1020-1095mm  58张  331.11

办公桌    1400*700*760mm     30张   721.65

资料柜    800*400*1800mm     45个   1154.64

服务要求: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质保期48个月;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负责包修、包换,送修后应在七日内送回,来回运费由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承担。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保修期结束后,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结束后,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终身服务。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货物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余款中扣除。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投标人报名代码为oh6trL,技术评分代码pVnkEJ(对应的投标人为福建锦辉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品目号1办公椅样品的靠背尺寸不符合招标文件“靠背:整体背框架550*680mm(允许偏差±1%)”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符合性第(4)条款的规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闽荣鑫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光正金属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与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

(1)福建鸿达家具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办公椅、办公桌、办公桌椅、采血椅、档案柜、更衣柜、候诊椅(普通四人位)、候诊椅(普通三人位)、候诊椅(高档三人位)、候诊椅(高档四人位)、候诊椅(高档二人位)、会议椅、会议长桌、卡位、普通沙发加茶几、条桌、文件柜、圆桌椅、诊椅、资料柜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206125元,其中属于环境标志的报价为203235元,占本合同包98.6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10 %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为20323.50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185801.50元。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4、下达编号:鼓楼财购计[2017030]号。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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