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购置办公家具、学生桌椅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11-30 15: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编号:HBCG〔2016〕071号 | 批复编号:〔2016〕297 号 |
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资金 |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 |
保证金(元):5000 |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长方会议桌、会议椅、办公桌、单人沙发、小茶几、三人沙发等。(不分包)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洛阳一昌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有效报价200000元整。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东庞村8组。 | |
评审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6室 | |
询价小组成员:韩 振 付永玉 孟庆新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 )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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