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教学设备购置(I标——家具类)】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贺州市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教学设备购置(I标——家具类)】(HPC2016货字48号)项目(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4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PC2016货字48号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教学设备购置(I标——家具类)】(HPC2016货字48号)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宾朝香 0774-33069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教学设备购置(I标——家具类)
工作服务期: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 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中标日期:2016年08月0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南城县兴发校具有限公司 | null | 129.345 |
评审专家名单:
黄瑞其、王玉华、余义文、陶幼华、表陈妲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教学设备购置(I标——家具类)
工作服务期: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平桂高级中学整体搬迁项目【教学设备购置(I标——家具类)】 | ||||||
项目编号 | HPC2016货字48号 | ||||||
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单位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3306906) |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137829)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08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8月09日08时30分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8月09日17时00分 | ||||
拟中标人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南城县兴发校具有限公司 | ||||||
中 标 候 选 人 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城县兴发校具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294350.00元 | ||||||
工作服务期 |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3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城华雄工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371570.00元 | ||||||
工作服务期 |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3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志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139000.00元 | ||||||
工作服务期 |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2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2)质保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完毕且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5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同时延长公示期。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答复期满1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8832896 |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