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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空调设备及办公家具项目的最低价法成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5 10: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空调设备及办公家具项目

采购编号

和公易采(询)[2016]40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一空调设备为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正(¥210000元),包二办公家具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正(¥19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公告发布日期

2016年7月27日

评标日期

2016年8月4日

定标日期

2016年8月5日

要求

详见该项目( 2016年7月27日)招标公告

 

 

详细评审内容

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情况:

(一)包一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有4家,分别是

     1.和平县兴华贸易有限公司兴华商场

     2.和平县俊鑫贸易有限公司

     3.和平县鑫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二)包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有5家,分别是

    1.广州辉粤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

3.河源市万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江西省万橡木业有限公司

5.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三、参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情况:

(一)包一参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有4家,分别是:

1.和平县兴华贸易有限公司兴华商场

    2.和平县俊鑫贸易有限公司

    3.和平县鑫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二)包二参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有4家,分别是:

1.广州辉粤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

3.河源市万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 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四、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情况:

(一)、包一有效报价的供应商4家,分别是:

1.和平县兴华贸易有限公司兴华商场

    2.和平县俊鑫贸易有限公司

    3.和平县鑫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二)、包二有效报价的供应商4家,分别是:

1.广州辉粤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

3.河源市万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五、评审小组名单:罗春嵘、廖敬帆、陈国锋 (业主代表)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价格评审。

七、评审情况及说明:

1.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表所列的内容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2) 包一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有4家,如下(详见初步审查结论统计表):

1)和平县兴华贸易有限公司兴华商场

    2)和平县俊鑫贸易有限公司

    3) 和平县鑫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 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3)  包二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如下(详见初步审查结论统计表):

1)广州辉粤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

3) 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4)  包二不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有1家,如下(详见初步审查结论统计表):

1) 河源市万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投标文件正、副本不符,副本缺少“现场勘查证明”及“投标报名回执”。

2. 报价统计

(1)包一:空调设备(详见开标记录表)

序号

投标人

报价(元)

排名

1

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165,108.00

1

2

和平县兴华贸易有限公司兴华商场

¥169,900.00

2

3

和平县俊鑫贸易有限公司

¥209,500.00

3

4

和平县鑫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9,700.00

4

(2)包二:办公家具(详见开标记录表)

序号

投标人

报价(元)

排名

1

广州辉粤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154,660.00

1

2

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172,968.00

2

3

广东天智实业有限公司

¥189,760.00

3

包一项目中标人

  河源市御福电器有限公司

包二项目中标人

广州辉粤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包一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壹佰零捌元整(¥165,108.00元)

包二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陆佰陆拾元整(¥154,660.00元)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罗春嵘、廖敬帆、陈国锋 (业主代表)

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

委托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5681005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62-5612390 

财政部门

监督电话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0762-568785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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