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委托,就技术用房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政采代【2016】6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6】6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包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办公桌 | 108张 |
2 | 办公椅 | 210把 |
3 | 茶几 | 6张 |
4 | 木质文件柜 | 6组 |
5 | 会议桌 | 4张 |
6 | 会议椅 | 68张 |
7 | 大会议室会议条桌 | 119张 |
8 | 会议椅 | 238张 |
9 | 屏风工作位 | 70位 |
第二包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铁皮挂衣柜 | 100件 |
2 | 组合档案柜 | 66组 |
3 | 铁皮文件柜 | 102件 |
四、询价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6月29日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五、询价小组名单:张乃明 乔成壁 马君红 马涛 毛远超
六、成交人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第一包:洛阳市森傲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陈村 成交金额:497900元;
第二包:洛阳梅凯办公机具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庞村镇西庞村 成交金额:151790元
七、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八、公告日:2016年6月29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
地址:洛阳市道北三路与红叶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毛先生 0379-63036415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3号建设大厦西座905室
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李先生 Lyszfcg0303 0379-63333611
十三、附:询价通知书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