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新馆家具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图书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馆家具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馆家具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 2017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图书馆
地址:莆田市图书馆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4-26636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金/0594-221139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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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馆家具等设备采购 | 具体详见第三章 | 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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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人民币捌百贰拾万整(¥:8200000.00元) |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示后7日内 交货地点: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付款: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双方签署《货物到货验收单》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安装、调试完毕后,再支付合同总额35%的货款(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2)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为2年,期满且财政指标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和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网上系统),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30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