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GK]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联系方式:卢笙0591-878242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75052.02 | 75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A、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12]34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③2016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按实际月份提供)。 另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52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16:30 至 2017年06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A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06-09 16: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06-16 18:00
公告截止时间:2017-06-16 18: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5)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闽财购〔2013〕3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7)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