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租赁业务用房配套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金水区人民法院租赁业务用房配套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经济技术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人民法院租赁业务用房配套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G-82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金水区人民法院租赁业务用房配套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主要货物有办公家具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家具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商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配楼四楼411大厅)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中州国际饭店3楼5号会议室
郑州市农业路71号(农业路与经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整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中州国际饭店3楼5号会议室
郑州市农业路71号(农业路与经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3969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采购机构: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胡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配楼四楼411大厅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