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思源实验学校配套设施(电子设备类、课桌椅类、办公家具类、实验室设备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庄浪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庄浪县思源实验学校配套设施(电子设备类、课桌椅类、办公家具类、实验室设备类)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TSSL-ZC2017030
二、招标内容:
学校配套设施采购建设:主要包含餐厅送餐电梯、学术报告厅设计及安装、电子设备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课桌椅、办公家具、实验室建设;
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施工等,预算金额:779.6268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原件。
③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证明材料;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相关行业国家机构颁发的证明材料;
2、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遵守以下规定: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2条;
3)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2条;
4)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正本原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市解放路工商银行五楼)报名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受托人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9:00之前到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解放路工商银行五楼),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9日9:00之前到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解放路工商银行五楼)。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帐户名称: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秦州支行
账 号:270606040920007834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 小时之前。
(一)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庄浪县教育局
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中心街19号
联系人:柳长军 联系电话:0933-6621512
采购代理机构: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解放路工商银行六楼
联系人姓名:胥弘娇 联系电话:15293562058
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