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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非工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7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非工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非工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2017HYZX04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李群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3、8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陈威0431-846542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玲、李群0431-89618211-8033、805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非工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2.项目编号:2017HYZX0420-2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交货期

付款方式

电子设备

26.3495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 1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报名。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包30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9 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陈威

电话:0431-8465426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联系人:李玲、李群

电话:0431-89618211-80338053                                 

2017年6月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4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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