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法院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CG2017020-2
一、采购内容:休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及法庭家具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预算:8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2.3其他要求: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2.4本项目需提供如下样品: 办公椅、主法官椅、法官桌、旁听席座椅、调解室法官席(1600*600*760)等完整产品各一件,其它小件:板材(200×200mm)一块、五金件、油漆(底漆面漆各一小桶)、海棉(200×200mm)一块、硬木多层板(200×200mm)一块;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xnztb.gov.cn/xnxweb网站新版网上招投标栏注册会员后缴纳工本费200元下载招标文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9-2351030,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请于2017年 4 月 19日 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可从投标人负责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休宁支行
账 号:2210501021000007310001183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19日 9 时 00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第 二开标室。(休宁县政务新区林业、交通等综合业务用房(供电局大楼西侧)2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休宁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休宁县滨江新区文昌路南侧
联系人:吴晓江 联系方式:18905592806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旅游渡假区40号地块安置区12号楼4号店面
联系人:余毅 联系方式:0559-2334166/13170091576
七、监督
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75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