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县中医院餐厅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如东县中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如东县中医院餐厅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县中医院餐厅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DG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
项目联系电话:138136205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如东县中医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方式:桑拥军 联系电话:135062703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 13813620565
代理机构地址: 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项目具体餐厅家具的样式、规格、材质要求与数量,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质保售后服务等。3.本项目为一整包,包内货物不得拆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和销售或与之相关内容。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认证证书中的认证范围或覆盖范围应含家具;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前来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8:07 至 2017年03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城建(8号)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项目报名登记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城建(8号)窗口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欢迎合格供应商与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实物样品要求及接收:1.本采购项目中餐桌和餐椅在投标前须送样至采购人处。样品不能出现制造厂的名称、商标、品牌或投标人的名称,标识、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或直接予以拒收。2.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样品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4.样品的尺寸、材料、材质、结构、工艺等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美观环保。5.实物样品接收时间:2017年3 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分前,过时拒收!6.样品送达地址:如东县中医院新大楼(如东县新区黄河路南侧、淮河路北侧、泰山路西侧)。送样联系人:徐平平,联系方式:1891286227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实物样品作为参加采购活动的一部分,未能按时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的或样品明显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的供应商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样品将进行封存,可用于作为中标人日后送货的验收标准。未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样品在招标结束后退还,由供应商自行搬走。提供投标样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三)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整( 15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户 名:如东县中医院 开户行:工行如东县支行 账号:111132310900000230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账、电汇、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四)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确定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按要求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电子邮件回复(电子邮件:273070418@qq.com),回复后请及时与城建公司联系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