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家具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委托,代理其办公家具购置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1.2 建设地点:郑州市南三环与经开第三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办公家具及其他物资优化设计、采购、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办公家具;
第二标段:窗帘。
注:具体招标范围以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 工期(含制作、安装):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完成,含家具送达指定地点后、组装前的现场晾晒时间;
第二标段:签订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壹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及质量环保产品认证(CQC,木制类、软体类、金属类);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投标人2016年8月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提供该项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7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协及OEM投标人。
第二标段:
3.10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开具);
3.1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投标人2016年8月以来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并提供该项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14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即中原银行8楼)801室。
4.3 报名时提交资料:
第一标段:
4.3.1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上述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
4.3.3企业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质量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4.3.4 投标人的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3.5 投标人2016年8月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4.3.6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3.7 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4.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3.9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第二标段:
4.3.10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1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上述三证合一);
4.3.12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开具);
4.3.13 投标人2016年8月以来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4.3.14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3.15 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4.3.1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东路72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1- 663750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毕先生 王女士
电话:0371-65928339、65928026
邮箱:ztz310@126.com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