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6-3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大院
联系方式:林主任 1596001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1-87679372 876793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 同 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指标及要求 |
1 | 1 | 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的制造商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任意两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1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3)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未提供者以无效标处理。(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放入技术商务正本,复印件放入技术商务副本;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非小、微型企业将被拒绝。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A: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B:《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C:由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且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D: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向省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省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福建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填写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2、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并发邮件至我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并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下载专区中《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 2017年01月06日17:00止(北京时间),如未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联系: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公司传真:0591-87610660
电子信箱:www.fjyszb.com
项目相关事宜,请联系:
项目负责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679352 8767937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邮 编:350003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购买标书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帐 号 | 11713 01001 000 37952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满足下列条件的将给予技术项和价格项的同时加分,具体加分幅度详见以下规定: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
50%(不含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