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HNJD[2016]07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吉采代【2016】015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8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吉利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包括如下家具:办公桌、二门更衣柜、士兵床、文件柜、办公椅、战斗服架、会议桌、圆形会议桌、椅子、隔断、更衣柜、电脑桌、班台、办公转椅、沙发、茶几、书柜、台前椅、实木床、衣柜、电视桌、三连排椅、二斗学习桌、床头柜、木衣柜、圆形茶几、电视桌、10人餐桌、密集架。(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无违约劣迹。
2、投标人应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样品(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应的资质证书、厂家授权证明及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均为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 22日至2016年12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八、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九、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十、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 9时 30分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十三、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吉利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洛阳市吉利区胜利路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379-669117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9-60112836
电子邮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