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民政局长乐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家具、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家具、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家具、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6-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静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乐市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
联系方式:陈莺武 13799944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静0591-880023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合同包1:办公家具 | 办公家具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长乐市民政局 | 陈莺武 13799944711 | 长乐市 |
合同包2厨房设备及排烟系统 | 厨房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最高限价:
合同包1: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叁仟陆佰柒拾陆元整(¥3813676.00)。
合同包2: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元整(¥426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3C认证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须提供强制3C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3.96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七、其它补充事宜
传 真:0591-88002607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小微企业等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