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1602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钱老师0591-228664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秀芳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1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告或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8.2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8.3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9、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9.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注: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用工合同)。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且该函必须与投标文件其它组成部分胶装成册,为永久性,不可折分,副本可附复印件。)。1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闽财购〔2013〕39号文相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必须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同时提供参与报价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否则视同非小微企业,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9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3日 08:00 至 2016年12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汇款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